{"family":"regulation","slug":"TDCA-PUB-CORPUS-029-卷二纯版第二批清理版重出-身份可信等级认定条例对外版（仅去符号·语义同028·六检通过）.md","filename":"TDCA-PUB-CORPUS-029-卷二纯版第二批清理版重出-身份可信等级认定条例对外版（仅去符号·语义同028·六检通过）.md","display_name":"TDCA-PUB-CORPUS-029-身份可信等级认定条例对外版（V1.0已生效）.md","version":"V1.0","bytes":6861,"sha256":"910b19e1c3d05329f9696e8774c2dd32b94c9a6fed7a70d73f2f2aa43c20ed8e","sha256_16":"910B19E1C3D05329","content":"# **卷二纯版 · 第二批（清理版重出）**：身份可信等级认定条例（对外版）\n\n---\n\n# 身份可信等级认定条例\n\n**版本** V1.0（已生效，2026-10-11） ｜ **修订** 由草案转正式版；条文未改\n\n---\n\n## 第一条（目的）\n\n本条例用于判定**外部所发信号的**身份可信程度——即认定该信号背后的\"可信根设备\"处于何种可信等级，并据以决定**承认、接纳与配置**之处置。\n\n## 第二条（依据）\n\n本条例依两条在册长期口径制定：**根节点通知机令牌为最高可信根**；**可溯根形态**之法理（以能否提供\"锚定根物理变迁\"的法律可采信证据为准）。\n\n## 第三条（用语）\n\n| 用语 | 定义 |\n|---|---|\n| **可信根设备** | 发出信号的**根**（本侧为根节点通知机；外部为外部硬件或机构之根） |\n| **设备唯一性** | 该可信根设备**是否为唯一的一台** |\n| **物理地址可移动性** | 该设备的**物理地址是否保持** |\n| **可溯根形态** | 以**能否提供\"锚定根物理变迁\"的法律可采信证据**为准的根之形态 |\n| **可信信息** | 可用于认定身份可信等级的信息（见第十二条） |\n\n注意：本条例所称\"**等级**\"，专指**身份可信等级**（身份保证强度）——**与授权面、合规审查面的\"等级\"无关**，也**不是**权属登记（权属登记不分等级）之等级。\n\n## 第四条（适用范围）\n\n适用于**一切进入本配置网络的信号**（含本侧与外部）。**不涉及**登记件的公开可查（该事项按登记公开口径另办）。\n\n---\n\n## 第五条（分档 · 四档）\n\n身份可信等级分四档：**固锚级 ／ 移锚级 ／ 记名级 ／ 未达门槛**。\n\n注意：**不把末档称为\"不可信\"**（免作贬义定性）；**\"匿名\"不等于\"没有身份\"**。\n\n## 第六条（判定式）\n\n判定**次序**如下：\n1. 取两项属性：**设备唯一性**、**物理地址可移动性**；\n2. **唯一且地址保持** ⟹ **固锚级**；\n3. **唯一但地址可移** ⟹ **移锚级**；\n4. **非唯一，但有注册实名认证账号** ⟹ **记名级**；\n5. **仅有 IP** ⟹ **待补**（出告警）；**匿名** ⟹ **未达门槛**。\n\n规则：**两项属性缺一即降档**；**不得单凭\"根的类型\"定档**；**同类型的根不必然同档**（视证据）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凭\"看起来像什么设备\"定级，而不凭证据定级。*\n\n## 第七条（核验）\n\n1. 两项属性的核验属于**第一道门**（过根检查并定级）；\n2. 核验**前置于定级**；核验不通过者，**不予定级、不得入网**；\n3. 核验的具体要件（取证方式与凭据形态）**另定**。\n\n## 第八条（外部硬件作锚）\n\n以外部硬件作锚者，**须经评审定级，一事一议**——**不自动同级、不批量纳入**。评审的核心是：该锚能否提供\"锚定根物理变迁\"的**法律可采信证据**。\n\n## 第九条（匿名之处置）\n\n1. 匿名者**不纳入定档**，**不接纳入网**（与既有准入\"失败即拒\"同向）；\n2. 辨明：此处的\"未达门槛\"读作\"**未达可信门槛**\"，**不是\"非法\"**；与在册**游客态**安排不相冲突；\n3. 此处的\"不接入\"**仅指配置网络的接入**（即第二道门面）。\n\n## 第十条（实名认证账号与 IP 的地位）\n\n1. **记名级**的主要依据是**注册实名认证账号**；\n2. **IP 不单独构成唯一认定**——IP 可共享、可动态分配、可经代理或地址转换，故**仅作辅助信号**；\n3. **只有独有 IP、不具实名认证账号者**，属**待补**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把\"同一个地址\"当成\"同一个人\"。*\n\n---\n\n## 第十一条（告警待补）\n\n1. **判据**：上链存证中的可信信息**只有 IP**（其余缺失）⟹ **判告警**；\n2. **处置**：产出告警，**不径行定档**、**不静默降档**；\n3. 告警**必须附\"补充可信信息\"的要求**（不得为空）；补足后方可重判；\n4. 性质：**告警 ≠ 未达门槛**（不同于匿名），**告警 ≠ 已定档**——属\"**存疑待补**\"的过渡态。\n\n## 第十二条（可信信息）\n\n1. **可信信息**指可用于认定身份可信等级的信息；\n2. **主依据**：设备唯一性与物理地址保持；\n3. **注册实名认证账号**为记名级的主要依据；**IP 不单独构成唯一认定**，仅作辅助；\n4. 清单与**最低要件**（补到什么程度可解除告警）**另定**。\n\n## 第十三条（三态处置）\n\n| 态 | 情形 | 处置 | 可否入网 |\n|---|---|---|---|\n| **可定档** | 具备可信信息 | 按四档定级 | 按档办理（过两道门） |\n| **待补** | 仅有 IP | 判告警 ＋ 要求补料 | **待补足后重判**（补足前不予定档） |\n| **未达门槛** | 匿名 | 不纳入定档 ＋ 不接纳入网 | **不接入** |\n\n---\n\n## 第十四条（与既有制度之关系）\n\n1. 本条例**只就真空白而设**（锚定分级 ＋ 承认接纳 ＋ 兼容维护）；\n2. 已被既有制度覆盖的部分（准入、双轨身份、鉴权、身份绑定、登记公开），**只引用、不回写**；\n3. 国际等级体系之对应，**仅作参考**，**不称\"等同\"**。\n\n## 第十五条（承认、接纳与兼容）\n\n1. 对外部身份的**承认**须经**两道门**：**第一道**（过根检查并定级）与**第二道**（入网另须加载协议、接受制度约束）；**两门不可互替**，默认**先一后二**；\n2. 层次递进为**承认 → 接纳 → 兼容**；可以\"**双向承认**\"，**不可\"双向改建\"**——不改他方内政、不改主键；**档位定义权不在外部**；\n3. **域内规则属地**：进入对方系统者，以其标准为生效标准；我方标准**不出口**；\n4. **兼容 ≠ \"借锚\"**（该词已弃用）：兼容指**本侧主动按外部接入标准适配**，以**桥接映射**（内码↔外部码）承载，**主键仍为我方码**；\n5. 外部标准变更时，**兼容随之变更**（跟随义务）。\n\n## 第十六条（版本与生效）\n\n1. 本条例自 **2026-10-11** 起生效，版本 **`V1.0`**；\n2. **双版本**：本件（人读版，**语义权威**）＋ 机读版；两件成对、哈希互见；\n3. **修订走追加制**——不改前件，旧版并存。\n\n---\n\n## 本批说明\n\n| 项 | 内容 |\n|---|---|\n| 与 `028` 之差异 | **仅去强调符号**（26 处 → 0）；条文一字未改 |\n| 六检实测 | 符号 **0** ／件头已去 ／内部编号已抹 ／版本行三要素齐 ／一条一句在防什么（3 处）／一源两现（与原件逐条对应） |\n| 对外边界 | 保留：不得声称等同 eIDAS ／NIST ／ITU |\n| 待补 | 核验具体要件 ／可信信息清单与最低要件 ／条例编号（在册标\"另定\"，本侧不代拟） |\n\n---\n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