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"family":"regulation","slug":"TDCA-PUB-CORPUS-069-惩罚三态与守门器对外纯版（二十五条与AB九条·V1.0已生效2026-10-16）.md","filename":"TDCA-PUB-CORPUS-069-惩罚三态与守门器对外纯版（二十五条与AB九条·V1.0已生效2026-10-16）.md","display_name":"TDCA-PUB-CORPUS-069-惩罚三态与守门器对外纯版（二十五条与AB九条·V1.0已生效2026-10-16）.md","version":"V1.0","bytes":6131,"sha256":"27199ad0194aba04e761e470feb4b3516dbab5dc2249764ec8bf90f7d95fb774","sha256_16":"27199AD0194ABA04","content":"# **卷二纯版 · 第四批（清理版重出）**：惩罚三态条例 ＋ 守门器零扫描通则（对外版）\n\n---\n\n# 一 · 惩罚三态统一状态机条例\n\n**版本** V1.0（已生效，2026-10-16） ｜ **修订** 由草案转正式版；条文未改\n\n## 第一章总则\n\n**第一条（目的）** 统一\"冻结／降权／吊销\"三态的**触发、转移与恢复**口径，使资格处置**可判、可溯、可恢复**。\n\n**第二条（适用范围）** 适用于生态内主体**资格态**的处置；**不及**经济后果与资产定价。\n\n**第三条（定性）** 本条例属制度（条例类）；**人读版为语义权威**，机读版不得反向改语义。\n\n**第四条（上位与分野）** 资格态的**名称与效果**依在册资格惩罚口径；**状态机与触发与恢复流程**依本条例与三空间机制——两者是**同一件事的两个面**。\n\n## 第二章定义\n\n**第五条（态）** 五态：**正常 ／降权 ／冻结 ／吊销 ／永久**。**无第六态**。\n\n**第六条（触发分档）** 四档：**轻度越界（预警）→ 降权**；**中度越界（实时熔断）→ 冻结**；**严重越界（强制回退）→ 吊销**；**触及法律负空间 → 永久**。\n\n**第七条（时限）** **降权 ≤ 72 小时**；**冻结 ≤ 7 天**；**吊销（回沙盒重塑）≤ 30 天**；**永久不可逆**。\n\n**第八条（权属）** 施加与解除**均须人类裁决**；**智能体不得代持、不得代操作**。\n\n**第九条（两路径）** **人工施加／升档**与**超期自动升档**是**两条路径，不得混用**。\n\n## 第三章状态与转移\n\n**第十条（人工路径）** 须由人类裁决者施加；**已吊销、已永久者不得再人工施加**（须先依第四章恢复）；**同态重复不接受**。\n\n**第十一条（自动路径）** **吊销超 30 天自动转永久**（不经人工）；**永久为终态**。\n\n**第十二条（禁悬置）** 触犯主体**不得悬置不处置**，必入四态之一（休眠 ／禁止 ／重塑 ／出清）。\n\n**第十三条（闭闸）** 三态期间**不得在正空间执行**，**即时生效**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罚了还照跑。*\n\n## 第四章恢复\n\n**第十四条（恢复径）** 恢复**须经\"回沙盒重塑 ＋ 重新验证\"**，**不得跳步**。\n\n**第十五条（不合格）** 不合格者可**继续留于沙盒重塑**（次数不限，**不得悬置**）。\n\n**第十六条（分野）** **经济级（降权 ／冻结 ／吊销）可恢复**；**法律级（永久）不可恢复**。\n\n**第十七条（不得自行复活）** 未经重塑验证者**不得自行复活**。\n\n## 第五章权限与留痕\n\n**第十八条（留痕）** 每次变更**须落存证**，且**存证先于生效**；**不得径改数据绕过存证**。\n\n**第十九条（值之边界）** 存证与公开面**不得含凭据值、内部编号、本机路径**。\n\n**第二十条（模拟水印）** 标注为模拟的事项**须保留 SIMULATED 标记**；**不得以模拟充真**。\n\n## 第六章可机验\n\n**第二十一条（断言）** 本条例的机验断言见**断言集**；有限模型穷举下**违例 `0`**，状态覆盖 **`5/5`**、触发覆盖 **`4/4`**（详见沙盒记录）。\n\n**第二十二条（表述纪律）** **本机机验不等于持续集成机验**；**有限模型不等于一般定理**——**不得据以宣称\"已证明\"**。\n\n## 第七章生效与解释\n\n**第二十三条（生效）** 本条例自 **2026-10-16** 起生效，版本 **`V1.0`**。\n\n**第二十四条（解释）** 解释与修订**照在册制度管理规范流程**办理；**起草方不代作解释**。\n\n**第二十五条（与在册之关系）** 与既有处罚类制度（资格惩罚 ／熔断状态 ／会话吊销）为**同一事的不同面**；冲突时**另案由最高权力裁定**。\n\n---\n\n# 二 · 守门器零扫描即失守通则\n\n**版本** V1.0（已升为条例，2026-09-25） ｜ **修订** 由规范级升为条例；条文未改\n\n## 通则 A · 零扫描即失守\n\n**A-1** 凡以**静态扫描结果**作为判定依据的守门工具，当**被扫描文件数为零**时，**一律判为失败**。\n\n**A-2** 守门器的输出**必须**包含：**扫描根路径**、**文件计数**、**命中计数**——三项缺一，视为**判定不可复核**。\n\n**A-3** 输出**必须能区分**两种情况：**「未扫到任何文件」** 与 **「已扫描且无违规」**。二者若不可区分，则该工具在\"没在守门\"时会被读成\"守得成功\"。\n\n**A-4** 目标**路径不存在**时，**不得**判通过——**一律判失败**并给出明确报错。\n\n**A-5** **不带任何扫描目标**运行，**不得**判通过——**一律判失败**并给出用法提示。\n\n*这一整节防的是：把\"什么都没检查\"报告成\"检查通过\"。*\n\n## 通则 B · 扫描范围须显式声明\n\n**B-1** 扫描范围**必须在输出中显式声明**——**扫了什么、没扫什么**，一律写清。\n\n**B-2** **语料区与文献类**目标（用于研究 ／引用 ／示例的文本）**不因命中而被判违规**；**机制与规则核**（规则本体、判定逻辑）中若含被禁止的表述，**判违规**。\n\n**B-3** 范围豁免**不得口头约定**——**须写在声明里**，否则视为未豁免。\n\n**B-4** 守门器**不得自命中**：工具自身、其配置与其流水线定义文件中的禁止模式行，**不得**导致工具把自己判为违规。\n\n*这一整节防的是：用\"没扫那里\"来解释\"那里没问题\"。*\n\n---\n\n## 本批说明\n\n| 项 | 内容 |\n|---|---|\n| 六检 | 符号 **0** ／件头已去 ／内部编号已抹（资格惩罚代号、重塑函数名、断言编号、组合数皆改中性表述）／版本行三要素齐 ／一条一句在防什么（**4** 处）／一源两现 |\n| 未改 | 条文语义（逐条对应原件） |\n| 守门器之对外状态 | 在册明示为\"**可对外提**\"，附**边界四条**：**不得说\"已接入持续集成\"**（实况未接入）、**不带内部编号**、**用语义名**、**中文为权威** |\n\n---\n"}