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"family":"regulation","slug":"TDCA-STD-SCENE-ENCOUNTER-001-场景线·相遇专章（人读版·V1.0已生效）.md","filename":"TDCA-STD-SCENE-ENCOUNTER-001-场景线·相遇专章（人读版·V1.0已生效）.md","display_name":"TDCA-STD-SCENE-ENCOUNTER-001-场景线·相遇专章（人读版·V1.0已生效）.md","version":"V1.0","bytes":3835,"sha256":"4df6fc9288085cad3f11f08607f309233a1056d8e09ba3ae36e23c41f32ea346","sha256_16":"4DF6FC9288085CAD","content":"# **场景线 · 相遇专章**（对外版 · 单独件）\n\n> 件号: **TDCA-PUB-CORPUS-059** ｜ 版本: **V1.0（已生效，2026-10-06）** ｜ 日期: **2026-10-18**（+08）\n> 会话框: **L1-SI-153** ｜ 编制: **Reasonix** ｜ 操作类型: **Pub（对外版单独件 · 供站上替换用）**\n> 性质: **内部件 · 对外候选** ｜ 来源: 由 `037` 之专章部分抽出，条文语义未改一字\n\n---\n\n**版本** V1.0（已生效，2026-10-06） ｜ **修订** 由草案版转正式版；条文未改\n\n---\n\n### 第一章 总则\n\n**第一条（目的）** 为把\"相遇\"落地为可判的接口，使缔约前的主体匹配有据可依、可查、可追索。\n\n**第二条（依据）** 本专章依制度转正程序拟定，其研究、评估、断言与沙盒记录在册可溯。\n\n**第三条（适用范围）** 适用于场景线内的主体匹配（相遇）。**不适用于撮合服务**（撮合另属一条线）。\n\n**第四条（定义）**\n- **相遇**：在信息与制度公开之下**自然发生**的**双向奔赴**匹配事件——**免费**，双方**自愿互赴**。\n- **撮合**：**主动提供**的匹配服务——**收费**，另属一条线。\n- **相遇是场景内\"交互\"的第一环**（不是\"场景周期的第一环\"）。\n\n### 第二章 相遇与撮合的划界\n\n**第五条（并列不互推）** 相遇与撮合**并非同一件事**；**不得互为指代**——不得以\"相遇\"称呼\"撮合\"，反之亦然。\n\n**第六条（收费边界）** 撮合服务费照收。**相遇本身不收费**——不得设\"相遇入口费\"\"相遇流量计价\"\"相遇曝光计费\"。\n\n**第七条（场景为先）** **相遇必有场景**（场景即其定义域）；**无场景的相遇不成立**。为特定的相遇，可以构建相应的场景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把\"相遇\"做成无场所、无边界、可被任意解释的概念。*\n\n### 第三章 相遇\"是否发生\"的存证\n\n**第八条（二分）** 相遇的存证状态只有两种：**发生**或**未发生**。**不设\"真假相遇\"**这类判定——因为相遇是双向奔赴，只有\"发生没发生\"。\n\n**第九条（未发生之记法）** 未发生的，如实记\"未发生\"；**不加罚则**，**不计信用后果**。\n\n**第十条（存证口径）** 相遇（含未发生）**同链存证**，格式与在册存证口径一致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把\"没成交\"记成\"当事人有问题\"。*\n\n### 第四章 相遇流程与状态机\n\n**第十一条（三态）** 相遇流程分三阶段：**发现 → 相遇 → 握手**；其后续接\"交互 → 结算\"，属既有的交互与缔约链路。\n\n**第十二条（迁移与回退）** 合法迁移限于规定集合，且**允许回退**：相遇不成则回到\"发现\"，握手失败则回到\"相遇\"。**其余迁移一律拒绝。**\n\n**第十三条（禁则）** **未握手不得调用配置权**。此项由既有的越级阻断规则承接，不另立新规；门禁面沿用既有条目，**不新增**。\n\n**第十四条（发现阶段之限）** 发现阶段的产出只是**线索**；**不得以\"可见性\"或\"引用分\"作为相遇成立的依据**。\n\n*这一条防的是：把\"被看到\"当成\"被认可\"。*\n\n### 第五章 附则\n\n**第十五条（双版本）** 本专章配有机读版；**人读版为语义权威**，机读版不得反向改语义。\n\n**第十六条（术语）** \"相遇\"作为场景线的表述用语，**不另立独立术语**。\n\n**第十七条（生效）** 本专章经签署后生效；生效日为 2026-10-06。\n\n---\n\n---\n\n## 边界\n\n- 本件为**单独件**（只含专章正文，不含编制规范与进度表），供站上替换旧版使用。\n- 与 `037` 之专章部分**逐字相同**；未改任何条文语义。\n- 未入站、未部署、未对外；替换动作由执行侧施工。\n"}